金融消费争议解决(关于金融消费纠纷的问题及对策)

目前我国的数字金融业务不断发展,其中第三方支付、数字基金的规模更是在急速扩张,随之也带来了很多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当前的市场成熟度还尚未与之匹配,现有的监管有段难以应对层出不穷的新产品新业务。我国数字金融消费者维权主要还是通过和解、调解、诉讼、仲裁等

金融消费争议解决(关于金融消费纠纷的问题及对策)

目前我国的数字金融业务不断发展,其中第三方支付、数字基金的规模更是在急速扩张,随之也带来了很多问题。

究其原因主要是当前的市场成熟度还尚未与之匹配,现有的监管有段难以应对层出不穷的新产品新业务。

我国数字金融消费者维权主要还是通过和解、调解、诉讼、仲裁等方式进行,此类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不能满足金融消费者的需求,因此,构建促进数字金融发展和满足数字金融者需要的纠纷解决制度意义重大。

金融消费争议解决(关于金融消费纠纷的问题及对策)

和解制度

数字金融消费纠纷的和解是指消费者在发生消费纠纷后,向经营者或主管单位投诉,经营者与消费者达成纠纷解决共识的方式。

其类型分为内部投诉机制和外部投诉机制两种。内部投诉机制运行方式是在经营者内部设置处理纠纷的部门,由该部门统一受理消费者的投诉。

金融消费争议解决(关于金融消费纠纷的问题及对策)

该机制的运作流程是当纠纷发生后,消费者向经营者主管部门进行投诉,该部门在认定事实后,提出解决方案。

这种机制源于域外纠纷实践并不断丰富完善、最大限度地满足了经营者高效、灵活解决纠纷的诉求。外部投诉机制主要是在内部投诉仍无法解决问题时进行的补充性纠纷解决方案。

外部投诉机制主要是指行政处理机制,其运行机制为消费者向相关行政机构反映相关问题,行政机构监督金融机构解决问题。

金融消费争议解决(关于金融消费纠纷的问题及对策)

人民银行是我国数字金融的主管部门,为了使得相关的政策更加完善,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以确保在消费者对经营方提出的解决方案不满意后,赋予消费者向人民银行二次投诉的救济手段。

这种方式体现了政府部门在解纷机制中对消费者的倾斜保护。但是依靠行政职权干预普通金融消费纠纷也需适度,否则会违背民事主体意思自治的原则。

调解制度

金融消费争议解决(关于金融消费纠纷的问题及对策)

调解制度与和解制度的相同点在于最终的解决方案以双方协商为基础,在这一过程中,双方主体自愿处分其权利。

二者在解纷过程中体现出独特的灵活高效的特点。在解纷实践中,根据第三方主体不同,调解制度主要分为法院调解、仲裁调解以及独立第三方调解。

在前两类调解中,调解结果会影响纠纷解决进程,这两类调解方式在数字金融消费纠纷领域应用较少。

金融消费争议解决(关于金融消费纠纷的问题及对策)

除这两类调解外,我国金融主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多个化解金融纠纷的调解机构,自2014年以来,相继设立了多家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主要分布在上海、北京、杭州等地。2017年中国金融消费纠纷调解网的开通标志着“在线+调解”方式首次应用于金融消费纠纷领域。

仲裁制度

现行金融仲裁制度与普通仲裁制度并没有本质区别。其运行机制都为双方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当纠纷发生后,据此申请仲裁。相较于其他非诉纠纷解决方式,仲裁结果具有法律认可的效力。

金融消费争议解决(关于金融消费纠纷的问题及对策)

但同时,仲裁制度并不能适用于金融消费纠纷领域普遍存在的部分侵权纠纷,这导致了仲裁制度的适用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在实践中,数字金融消费纠纷通常按照普通金融纠纷进行仲裁,自贸仲发布《金融争议仲裁规则》以来,各地金融消费纠纷仲裁向着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上海、成都、济南等地仲裁委都下设了金融仲裁院开展金融仲裁工作。

金融消费争议解决(关于金融消费纠纷的问题及对策)

除此之外,线上仲裁模式也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宁波、广州等地已相继建立起线上仲裁平台。仲裁制度专业化、便捷化的发展方向顺应了金融市场发展潮流,仲裁规则及仲裁流程有待在实践中进一步细化。

诉讼制度

上海在2008年组建了我国首个金融法庭,之后国家又相继在一些金融业较为发达的地区成立金融法院试点。

金融消费争议解决(关于金融消费纠纷的问题及对策)

在此之前,数字金融消费纠纷一般都被归为普通民商事纠纷在法院解决,直至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国家逐渐将专业审判重视起来,此后陆续开展建设金融法院的进程。

数字金融消费纠纷在这些地区归为金融纠纷,从而接受金融法庭或者金融法院的管理。然而在还未设有金融法院的地区,大量的数字金融消费纠纷的审判仍由普通的民商事审判团队进行。

结语

金融消费争议解决(关于金融消费纠纷的问题及对策)

当发生数字金融消费纠纷后,需要在倾斜保护原则的指导下,实现双方权益的对等回归、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有助于化解体量庞大的数字金融消费纠纷,促使数字金融稳健发展和社会稳定运行。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以协商、投诉、调解、仲裁、诉讼为主不同层级的纠纷解决机制。在由协商至诉讼的运行过程中,呈现出纠纷数量递减而法律效力递增的特点。第一层级为协商,它的主要特点是自行消解、灵活便捷,这种方式往往应用于体量最大、法律关系相对简单的数字金融消费纠纷。

金融消费争议解决(关于金融消费纠纷的问题及对策)

第二层级为投诉,是指金融消费者通过各类途径向设有相关部门的金融服务提供者内部或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第三层级为调解和仲裁。第四层级为诉讼,其中包括诉讼调解和司法裁决。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5733401@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本文链接:https://fajihao.com/i/78150.html

(0)
星空的头像星空
上一篇 2022-09-06
下一篇 2022-09-06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